2007年7月1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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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钱炒股又惹祸端
银行信贷处长炒股亏空诈骗195万
周耘 文/摄

  雍远雄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绵阳市分行计划信贷管理处原处长,案发前,为了填补炒股亏空,竟虚构“委托存款协议书”,诈骗熟人195万余元。近日,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,一审判处雍远雄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。

  借款200万元炒股  亏本后想找钱
  雍远雄今年54岁,曾经当过兵,1982年,转业分配到了农业银行涪城支行工作。经过多年的打拼,雍远雄成长为农行涪城支行的行长。1997年,农业发展银行绵阳市分行组建成立,雍远雄到该行担任计划信贷处处长。
  1998年,雍远雄在绵阳的信用社等金融单位和亲友处借款180万元,加上自有的20万元,在绵阳中投证券公司开户,开始博击股海,无奈炒股“生不逢时”,最后巨亏。面对不断找上门来催债的人,以及到期该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,雍远雄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,因为此时他已无力偿还债务。那段时间,为躲债,他有家不敢回。
  为了还债,雍远雄想辞职下海经商,但最终没下决心。那么,又到哪里去找上百万元现金来弥补股市亏空呢?
  雍远雄很快便有了对策,他决定利用熟人知道自己在银行工作的条件,虚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绵阳市分行内部在高息揽储、该行装修办公室资金困难需要暂时借款等事实,到熟人那里“借钱”渡过难关。

  虚构“单位高息借款”  骗了亲友195万
  2001年4月的一天,雍远雄对他的战友老宋说:“农发行给职工修建福利房,资金较紧张,让我们信贷处完成资金募集任务,决定在民间以9%的高息揽储……”从2001年到2003年,老宋把38万现金交给雍远雄。后来,老宋数次找到雍远雄要求归还本金,未果。就这样,从2001年起,一些亲友把大笔现金交给了他。
  把钱放在雍远雄处的这些亲友,看见自己手上保存有与雍远雄签下的“委托存款协议书”,其上还加盖了银行的部门印章,就放了心。其实,这些协议书是雍远雄私自伪造的,为此,雍远雄在绵阳城里请人雕刻了三枚印章。雍远雄还假冒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绵阳市分行的工作人员,在其私自购买的收据上签章,并将收据交给被害人保管。
  2005年六一节,雍远雄给一个朋友打电话,骗她说:“因为我单位上一届领导挪用资金,目前在查账,要找我借15万渡过难关。你借给我15万元,一个月后还给你,利息很高的。”朋友就把妹妹一家的15万元积蓄交给了雍远雄。看着雍远雄出具的“委托存款协议书”上盖有公章,收据上的会计、出纳、经手人章都有,她便放心了。一个月后,朋友多次催雍远雄还款,但他总是推托躲避,直到2006年9月,朋友好不容易找到雍远雄,他却说:“我已把钱借给了别人,人家没能还我,只得再等段时间了。”
  那段时间,面对催款人三番五次的催款,雍远雄很着急,一天,他竟然跑到一个多年好友兼亲戚的办公室里,对他说:“我单位内部职工搞福利,存款年利息高达9%。”想到自己与雍远雄关系甚好,他便回家花了好几天时间做通了妻子的工作,拿出12万元交给了雍远雄,雍转手便将钱给了催债的人。朋友的这笔现金,就这样肉包子打狗了。
  就这样,雍远雄在2001年到2006年期间,骗取了战友、熟人及他们介绍过来的朋友的现金共计195.86万元,用于归还个人贷款和借款。在这些受害人中,既有70多岁的老年人,也不乏绵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。

  租房存放犯罪单据  法院判他无期
  这些受害人到期拿不到本息,便找到了雍远雄所在单位的领导反映情况。2006年12月4日,农发行绵阳市分行向涪城公安分局报案。两天后,警方在办公室里将雍远雄抓获。不久,警方接群众举报,从一间租房里扣押了雍远雄存放的委托存款协议书等证据。
  原来,面对越来越多的单据和账簿,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,2005年,雍远雄以“罗成泰”的名义,到涪城区城郊乡沿江4队租了一室一厅,以存放这些雕刻的假公章、收回的委托存款书等。
 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雍远雄在没有偿还能力也未作偿还准备的情况下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个人、公司资金,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。其诈骗数额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编后:庭审时,雍远雄说,他绝没想到自己在知天命的年龄里,竟然沦为了罪人。“我从没想过借钱不还,但事态却演变到了目前这种我没法控制的局面。这都是我个人的私欲和贪欲膨胀导致的恶果。”真是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呢!